热门关键词:

异型柱结构设计要点

  • 该文件为doc格式
  • 文件大小:80KB
  • 浏览次数
  • 发布时间:2014-10-21
文件介绍:

本资料包含doc文件1个,下载需要1积分

异型柱结构设计要点
7.1.5. 框架-剪力墙结构中,剪力墙承担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总力矩的50%;否则,其框架部分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采用,最大适用高度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。当高度未达到30米,可加少量短肢剪力墙以控制位移或者在楼梯间设短肢墙来避免短柱,此时墙的抗震等级可按上表。但当短肢墙承担地震倾覆力矩50%以上时,短肢墙抗震等级应提高-级。
7.1.6. 异形柱的肢高与肢厚之比不应大于4,也不宜小于2.5。肢厚不应小于200mm,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/20。"-"字型柱肢厚不应小于240mm。异型柱最小长细比为1/20。
7.1.7. 异型柱结构应尽量上下柱对齐,不宜采用框架梁托柱;当因建筑需要梁托柱时,托柱转换不应超过二次,同时还应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。
7.2. 计算要点
7.2.1. 异形柱结构应进行双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,当斜交异形柱结构交角大于15°时,应分别计算各方向水平地震作用。
7.2.2. 异形柱框架结构的基本自震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的影响,折减系数可取0.6-0.7。
7.2.3. 异形柱框架结构的内力及位移应按弹性方法计算,在竖向荷载作用下,可考虑梁端塑性内力重分布。非抗震和抗震设计的异形柱梁柱节点均应进行受剪承载力验算。
7.2.4. 异形柱配筋应按双偏压计算;”Z”形柱应按剪力墙输入计算程序计算;在风荷载、多遇地震作用下,异形柱结构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△uc与层高Hj之比θc不宜超过表7.2.4中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。

正在加载...请等待或刷新页面...
发表评论
验证码 验证码加载失败